针对法院会对离婚诉讼进行调解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整个过程。调解包括庭内调解和庭外调解,庭外调解又叫庭外和解,调解机关可以是法院,也可以是居委会、妇联及其他群众性组织。当事人达成调解合意,原告可以撤诉,法院准予撤诉后,当事人没有新情况6个月内再就相同理由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离婚案件经过庭外调解,重归于好,但是,庭外调解不具有强制性。庭内调解又叫诉讼内调解,诉讼内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未经调解,一般不得判决离婚。离婚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不离婚或者离婚的合意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经送达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执行效力,其效力等同于判决书。调解必须出于当事人自愿,不得强迫当事人达成调解,同时须注意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调解协议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了调解程序,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的程序如下: 1、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诉求。 2、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 3、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 4、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然后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调解不成,由法院继续审理,并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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