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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产权转让用的集资物有效吗

2023-03-14 08: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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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4 回复

专业分析:

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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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由于集资房的权属,是按出资比例确定的,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因此拥有完整处分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个人不得随意处分。所以,集资房的转让就会有两种情形: 1、集资房还没有拿到产权证时的转让,这实际上是对集资权利资格的转让,这种情况在目前比较普遍,但与集资建房的本意相悖,存在的风险也较大。 2、房屋取得产权证后的转让,集资者如果拥有全部产权,并取得单位同意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是划拨土地的还应交纳效应的土地收益金),方可上市出售。 集资房转让的风险: 1、集资房未取得合法的开发手续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许多集资房,有一些是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很多单位为谋取利益未经国家比准就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而有些开发商未取得合法开发手续也进行房地产开放,这就使得这些房屋本身就不合法,如果房屋上市交易之后,必然会给者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 2、产权归属不明晰、不能 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宅,是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的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出售。只有取得全产权房产证的集资房才可以上市交易。但即使是完全产权的集资房如果没有取得产权证,这种交易也还是不能保证购买者的权益。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集资房转让约定依法成立即有效,约定对协议双方有效,对集资建房组织方不一定有效。集资建房属于单位给予员工福利性质的购房,一般不认同以员工资格购房再转手出卖给单位外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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