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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是否应减少消费买受人的权利

2023-03-10 19: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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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0 回复

专业分析:

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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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没住人但已交房的需要交物业管理费。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从业主实际收房后,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开始,已经竣工但尚未交付买受人的物业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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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没入住也要交物业费。 一、物业费是从开发商或物业交房那天开始计算的,不住也要交物业费。 二、业主入住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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