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取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针对申请变更公司名称的材料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司名变更申请材料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修改后的章程等。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人权限;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名称变更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