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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受理时需要哪些材料?

2022-06-21 09: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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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1 回复

专业分析:

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一)国内一方,应携带: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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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1、办理涉外离婚手续的国内当事人应当: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签订的自愿离婚协议;2、如果是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带: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3、华侨、外国人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应当随身携带: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1、外国人要带护照;2、北京居民要带户口本、身份证;3、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带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馆发放的结婚证;5、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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