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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的户口跟孩子一方有必要吗

2023-04-16 16: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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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6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问题是否需要跟随抚养孩子一方法律是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为了方便孩子读书上学的需求,一般情况都会跟随抚养孩子一方的。 办理孩子户籍原则上是不需要一方同意的,可以直接拿着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以及孩子户口页,去抚养孩子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手续,之后带着准迁手续去孩子现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最后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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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志文律师

广东公尚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不跟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若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方,孩子的户口在另一方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配合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另一方不愿意迁出的,其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离婚协议向公安部门申请迁出。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孩子户口不是必须归抚养方。孩子的户口归属与由谁抚养没有必然的关系。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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