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09年我们闸北区的房子拆迁了,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的话,房产证上面没有我的名字,跟我有关系吗?

2019-03-04 14:35:27
推荐答案

陈红芳律师

2019-03-04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展开更多

针对09年我们闸北区的房子拆迁了,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的话,房产证上面没有我的名字,跟我有关系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只要房子的产权人或承租人不是您不管是不是拆迁分的都跟您没关系,因为拆迁只是负责到您家拿到钱和房屋对接或者拿到钥匙为止,他们的义务也就履行了。您后续发生的问题都不再与拆迁办有关。现在您只能看你是不是产权人或者产权共有人如果是就能得到您的那一份。而且你也说了房子全是公公也就是你爱人父亲的名字,如果是您爱人根据老民法典婚前财产没有公正且房屋无法鉴定为婚前财产的您还能获得房屋的一半份额,但现在房屋都是您公公的您与您爱人离婚怎么分您公公的财产??这个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都无法支持您。比如您可以向法院陈诉说我公公之所以能得到那些房屋因为当时有我的户口或拆迁办考虑了我当时的存在才给分的,但是在拆迁协议上是不会体现这个的除非您有当时的与拆迁办谈话和交涉时候的影像资料。录音是不能成为证据的照片也是最成为关键证据的就是录像资料。如果您拿不出法院不可能支持您同样拆迁办也不可能为您作证,因为他们已经履行了他们应该履行的义务剩下的是您家庭内部纠纷。任何一个拆迁办都不会牵扯进被拆迁户的家庭内部纠纷的,况且还是已经补偿完了的就更不能介入了。孩子判给谁不重要因为您和您爱人都跟这几套房屋没有关系,换句话说都不是上述房屋的产权人。判给你判给他是你们夫妻你们这个家庭的问题。跟你公公的家庭没有丝毫关系。所以您这个案子的关键点是能否有能直接证明这些房屋里确实是有因为你才能多给房屋的直接证明,比如当时涉及你存在而多给你房屋的谈话录像资料,有你名字的房屋安置表,等等的文字性和视频性资料。取得了就有胜诉的可能,也只是可能。但是取得不了估计连立案都立不上,你没有关键的证据点法院无法受理。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在遗产继承开始前,首先应该确定遗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