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现就专利申请费退款说明如下: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在缴费之日起一年内向专利局提出的,经专利局核实后应当退款。超过一年以后提出的,一般不再予以退款。申请人缴纳了某种程序的费用,但事实上该程序未启动时,也可以请求退款。例如:申请人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以后,在实质审查以前已经撤回申请或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退回实审费。但是,因为缴纳申请费不足,申请被视为撤回的,不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部分申请费。因为申请程序已经从受理开始,申请被受理后也获得了作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基础的权利以及其它权利,而且申请程序也在申请被视为撤回时终结。办理各种没有期限要求的手续,若手续被视为未提出的,除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以外,其它手续费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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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条件有: 1、主体适格; 2、申请的发明创造必须属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范围内; 3、发明必须通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必须通过形式审查。 专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具有独占的排他性。
申请专利条件有: 1、主体适格; 2、申请的发明创造必须属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范围内; 3、发明必须通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必须通过形式审查。 专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具有独占的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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