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有3份的并且租房合同他们也会去房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的,可以找房介租赁公司开具证明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为了对房屋租赁双方的租赁行为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一)经营性用房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是在北京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二)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这是房屋租赁合同丢失证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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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不能随意涨房租。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非经租客同意,房东无权单方面涨房租,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可以要求涨价,租客可以选择接受或退房。
租房签合同签了一年中途可以说不租了,要认真阅读当时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看有没有违约金的一条约定,如果有,那就会损失一部分资金,就是交的房租剩余部分很难退回了,或不能全部退回,看违约金和剩余房租进行考虑。违约金和剩余房租进行比较:房租没有到期不想租了,自然心里是想要把剩余房租要回来的,可如果租房合同中,有违约金的规定,那剩余房租自然是很难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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