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户籍证明,是可以的: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 2004年3月29日)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针对结婚一方户籍证明户口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需要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证明,并说明理由。之后当事人带着户籍证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户口迁移证明书 XX(主管部门): X某人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 当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时 就要先拿女方的户口本去女方本地的民政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然后再夫妻双方持户口本到男方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相关信息的改动,审批后,就可以在网上进行迁移。 当夫妻户口不同省时 就要先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然后拿男女双方的结婚证和户口本到男方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相关登记,审批后,就可以拿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最后就要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