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工伤认定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2022-03-23 08:29:43
推荐答案

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3 回复

专业分析:

工伤认定办法》:rn第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n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rnrn第四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nrn第五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rn(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rn(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n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rn第六条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rn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n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n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rn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n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rn第十八条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rn第十九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nrn至于会被定为几级伤残,没法答复你!这需要进行鉴定,因为一些规定只是标准,不是很好掌握rnrn《伤残等级评定标准》rn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rn一级伤残划分依据rn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rnb.意识消失;rn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rn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rnrn二级伤残划分依据rn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rn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rnc.不能工作;rn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rnrn三级伤残划分依据rn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rn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rnc.明显职业受限;rnd.社会交往困难。rnrn四级伤残划分依据rn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rn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rnc.职业种类受限;rn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rn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rn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rnd.社会交往贫乏。rnrn六级伤残划分依据rn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rnb.各种活动降低;rnc.不能胜任原工作;rnd.社会交往狭窄。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rn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rn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rnd.社会交往降低。rnrn八级伤残划分依据rn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rnb.远距离流动受限;rnc.断续工作;rnd.社会交往受约束。rnrn九级伤残划分依据rn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rn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rn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rnrn十级伤残划分依据rn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rn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rn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展开更多

针对工伤认定申请的条件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申请工伤认定有以下条件: 1、“工作时间”,是指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点的时间。 其中的“因工外出期间”,是指职工受单位指派或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在公共场所以外从事与职务相关活动的时间。 2、“工作场所”,是指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和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内或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 “上下班途中”则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3、“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伤害和在工作过程中临时解决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单位设施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