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经销商代位追偿权有什么效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代位权的效力如下: 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 2、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 3、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
代位权的效力如下: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债务金额超过债权人债权金额的,债权人无权代表债务人行使超出部分;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债权金额的,债权人无权要求第三人清偿不足部分,只能单独起诉债务人;次债务人效力代位权的行使不得影响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处分妨碍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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