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可依据不同标准作不同分类。依房屋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公房、私房、外产房、中外合资房和其他性质的房屋所有权。 (1)国有房屋所有权,即国家对国有房产享有的所有权。国有房产可分为直管公房(即由各级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和自管公房(即由全民所有制的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 (2)集体房屋所有权,即由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单位享有的房屋所有权。集体房产主要来自集体所有制单位购置、自筹资金建造或联合建造,以及少量受赠房屋。集体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房产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3)私有房屋所有权,即由公民个人、家庭、数人共有或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在我国,私有房屋所有权根据其权利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一班城镇私房(包括购买的商品房)所有权、自建(购)公助房所有权。 (4)外产房屋所有权,即由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和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享有的房屋产权。 (5)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即由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在中国境内享有的房屋所有权。中外合资的房屋所有权产生于中外合资双方合资建造、购置房屋等法律事实。目前,外产房产和中外合资房产都作为专门的房产所有权登记注册。 (6)其他性质的房产所有权,是指除上述五种房屋所有权以外的房屋所有权,如宗教团体等所享有的房屋所有权。
针对房屋所有权的分类有哪些怎么划分房屋所有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共有权证一般是两个,或者两个人以上共同拥有的房屋使用权力,需要对房屋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个人支配所有的房屋权利,可以直接使用自己的权力。两者都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所有权归谁分以下情况: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未办理,房屋归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法律规定除外。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不得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