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登记材料,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携带: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二)办理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三)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华侨、外国人,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说明: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以上便是对于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所携带的资料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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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起诉状,也就是离婚起诉状。 2、夫妻的有效结婚证。 3、原告的身份证件、户口本。 4、若并非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还需要同时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之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1、办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要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2、办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要带: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3、办涉外离婚手续华侨、外国人要带: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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