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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起诉后应当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 被告对管辖权无异议的,应诉答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证据: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 3、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如果欠债不还被告上法院,原告可能面临以下问题:诉讼结束后,原告应积极应诉,争取有利判决。法院判决对原告不利的,原告应当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尽快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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