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时起算;二是消极不履行(如债权人给债务人写信要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2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2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对许某出据给你的借条,你如有证据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2年才起诉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要求的,则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丧失胜诉机会。
针对打了一张欠条,又重新打了一张欠条,法院的判决是无限期还款,是不是就不用还了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新的欠条,如果内容与原欠条完全一致,只是签署时间不同,不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反,如果其内容与原欠条有重大差别,或者新增了其他债权债务,改变了原来的法律关系,则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确实需要更换,建议新旧“条子”都要保留,切不可将旧“条子”返还对方或销毁,或者只让对方在旧“条子”上签字确认即可,不必写新“条子”,否则可能会给自己的维权造成重大法律障碍。
1、欠条过了还款日期后欠款人没有按约定还款:借款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欠款人。需要注意的是,应在欠条过了还款期限后3年内起诉。 2、目前的情况,建议先持欠条索要,协商不成时,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3年内注意起诉。 3、起诉的同时,注意申请财产保全,以便在判决生效后就可以执行到位及时拿到款项。 4、如果是过了还款日期后、又已经超过2年:此时不还,向法院起诉也可能被驳回,需要想一些其他办法使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才能再通过法院要回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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