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对加害人的侵权行为及该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但是,由于名誉是一种观念、认识,它存在于公众的心里,并不是一种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之物,这种观念可能外化为社会公众的态度或者行为而影响社会公众与受害人的关系,也可能不外化为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行为,这都决定了人的名誉受到损害即社会评价降低的侵害后果处于一种不确定且难以认识的状态,这也决定了名誉权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对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后果即社会评价的降低进行举证是极为困难的。
针对对公民的名誉权的损害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有: 1、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的; 2、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 3、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等。
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如下: 1、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 2、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