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针对贷款被起诉公积金贷款买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公积金有专项性,是不可以用来购车的.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公积金的职工对房屋进行购买或偿还银行房贷时使用,不能用于买车。职工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市民还有以下情况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基本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3.出境定居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比例的; 5.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周岁(含)以上、女性40周岁(含)以上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 8.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有合同。当事人必须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公积金贷款是银行房屋贷款的一种,与普通商业房屋贷款相比,只是贷款担保形式的差别。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