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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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是有时间限制的。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陪产假最短的是天津和山东7天,其次是上海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的陪产假为15天。湖南、四川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明确规定,男方享有10天的护理假,夫妻异地居住的,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的护理假为15天,异地居住的夫妻给予20天的护理假。
陪产假是有时间限制的。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陪产假最短的是天津和山东7天,其次是上海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的陪产假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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