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是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应该首先对犯罪分子的一切违法所得进行没收,然后再用合法的财产进行债务的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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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资诈骗罪入罪数额的认定: 1、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 2、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 3、向不特定对象、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
集资诈骗罪常用的手段如下: 1、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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