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涉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
针对放弃专利权的程序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专利权转让的程序如下:1、双方协商专利转让,签订专利转让合同,确定专利转让范围;2、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利转让合同、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书、与原代理机构的解聘书、受让人的新代理委托书和工商变更证明原件;3、国家知识产权局3至5日审查完成后,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更改程序: 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可以参照专利申请权转移该如何处理的内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