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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两块玻璃,报警后,双方协商好了不追究我责任,但派出所说要定寻衅滋事,两块玻璃能构成这么严重吗

2019-12-15 16: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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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15 回复

专业分析:

公共场所,虽然寻衅滋事都是凭借自己或者自己一方的人多势众、身强力壮、凶狠残暴来“征服”对方,欺辱他人,以显示自己的强悍和无所顾忌,这类犯罪一般都发生在公共场所,但发生在非公共场所的情况肯定也是存在的。  新刑法典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首先,条文中所列举的第三种情形使用了“公私财物”这个字眼,那么进入居民私人住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无疑也应属于寻衅滋事罪。例如村民某甲,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并纠集一帮“志同道合”者组成一帮,在乡里为非作歹,多次被公安机关拘留。一日某甲又在农贸市场向某乙强要卖的西瓜,某乙不给,某甲遂窜到某乙家乱砸。这是一起典型的寻衅滋事案件,却发生在非公共场所。所以将寻衅滋事罪认定为必然发生在公共场所,显然是毫无根据的。  其次,条文中所列举的第四种情形明确强调“在公共场所”,那么由此似乎可以推知,对于其他三种情形来说,就既可以在公共场所,也可以在非公共场所,否则,在第四种情形中就没有特别强调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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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被砸了报警还是有用的。任何违法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首先就应该报警。如果玻璃价值重大,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务罪。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在现实生中由于顾客看手机或者不留意,撞到门玻璃的情形是比较多的,有些甚至会将玻璃撞碎,而出现这种情形的,有可能造成顾客受伤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顾客撞到门玻璃造成受伤的,如果经营者尽了提醒义务的,例如在玻璃门贴上小心玻璃字样的,是由于顾客过失撞上的,由顾客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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