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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姥在我母亲和继父登记的时候赠与一套房子给母亲现在离婚了房子有继父的一半吗

2018-08-17 11: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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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8-17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在婚后得到的继承或赠与是在没有说明的情况下,那么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应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那通过继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继承,则继承而来的房产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家里老人有遗嘱说明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则在离婚时就不用分给对方了。 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 而实际上,赠与是跟继承有所的不同的,不同在于得到财产的方式不同,赠与是在合同成立的时候或是交付的时候同时生效的,而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的,还有就是被赠与人跟继承人的范围也不一样。所以因此得到的份额是不一样的。赠与时得到的份额是一个人的话,那就直接是个人财产了,那么离婚是不会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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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父母的房子,母亲去世了父亲在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继承。母亲去世后,应当先对房子进行分割,将父亲的一半份额先分出来,剩余的部分算作母亲的遗产,母亲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母亲指定的人继承剩余的房产份额;生前未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母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剩余的房产份额。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如果母亲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该房产;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母亲作为被继承人,该房产的一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父亲应得的份额,不予继承分割。剩余的一半房产,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平分这一半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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