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此,如果是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不会被拘留,但如果第二次被查,则会被拘留。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则会立即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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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拘役并处罚金,具体拘役多久根据具体案情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等等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 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饮酒驾车受到治安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在现实司法实践中,血液酒精含量未达到130mg/100ml的,或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30mg/100ml以上,尚未达到150mg/ 100ml,系短距离挪动车位,非因检查原因自动停止驾驶、隔夜醉驾等情形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对于具有紧急就医、见义勇为等特殊情形,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都会根据案情适当从宽把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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