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提供的事实“孩子一直都是我带在身边.我现在也在一个民营企业上班,我也有能力养活孩子,我也要求不要他的抚养费,请问我也可以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胜诉有多大,他们家现在所有人都找不到我和孩子.我也不想把孩子给他,孩子从小他就不怎么带,孩子也不喜好他,最重要的是他常年在外,很少回家,儿子给他,他肯定让他妈妈给带,他妈大字不识一个,只顾溺爱孩子,什么事都虽着孩来.孩子给他们我怎么能放心,而且对那个第三者,她的人品我绝对信不过,明知人家有家室还和别人老公弄到一起.”我认为,你有条件获得与孩子一起生活直接对孩子进行管护抚育的权利。父母离婚,孩子归谁生活,要看谁对孩子是生活、教育、成长更有利。是两个人的条件决定的,归父亲还是归母亲?不能父母都有能力抚养管育的情况下,去归奶奶或其他人!所以,你所述事实如果有证据,你是可以得到与孩子一起生活的权利,他还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费。
针对女方提出离婚, 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男方不愿意支付, 能胜诉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男方提出离婚,如果抚养权归男方的,女方要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要付抚养费,但双方协商一致由男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的除外。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由双方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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