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哪里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用等。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的发票为凭。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