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警部门对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分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厦门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地址:集美区杏林湾路1611号。电话:0592-6216449。 2、厦门市公安局高崎国际机场分局三大队。地址:湖里区埭辽路13~17号。电话:5731100。 3、厦门市海沧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地址:兴港路1899号。电话:6051747。 4、厦门市湖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地址:祥岭路428号。电话:5288300。 5、厦门市集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地址:集美区杏林湾路1669号。电话:6068449。 6、厦门市交警支队桥隧大队。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号。电话:5377160。 7、厦门市交警支队特勤机动大队。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东浦路26号。电话:5377161。 8、厦门市思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地址:龙虎山路97号。电话:2511950。 9、厦门市同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地址:城东工业开发区洪塘路106号。电话:7133333。 10、厦门市翔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地址:新店镇新莲路269号。电话:7063110。 11、厦门铁路公安处交管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地址:厦门北站负一层茶港城123号。电话:0592-6383110。
行人有以下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1、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 2、未在人行道内行走的; 3、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 4、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5、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的; 6、通过铁路道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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