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能提出要误工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交通事故谁能主张误工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要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般情况下,陪护人员可以主张交通事故误工费,并且按以下标准确定: 1、陪护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陪护人一个月收入3000元,那么陪护一个月,可以要求对方赔偿3000元误工费。 2、陪护人员没有收入,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另外,陪护人员争取误工费时要受以下限制: 1、陪护期限按规定,陪护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陪护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2、护理人数实际中,对护理人数应视伤者伤情轻重而定。如受害者住院后卧床,生活能部分自理,按照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如受害者住院后卧床,生活根本无法自理,甚至伤情危重,需要陪护人员搬移检查诊断、手术,则伤者有权主张两名护理人员的护理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