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去公安局户籍处办理个临时身份证,这个快。然后办正式的。(先去报社登个声明。费用用该一百多);2、新的旧的都能用,不过,你登了声明,那么旧的犯了事,你拿着报纸可以是证据,摆脱怀疑,不过,如果故意登声明丢失身份证再犯了事,就不对了,当然,警察会看别的证据了,这你放心;3、拿着你的户口本,去银行,告之你的银行卡丢失,银行有记录,用你的名字,户口就好~当然,身份证号你要是记得也好,不过,户口上应该有你的身份证号~希望帮的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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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需尽快携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 1、带上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在规定时间内即可领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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