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伙企业无偿债能力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如果某合伙人向合信企业提供了贷款,或有未提取属于他个人的工资和奖金,应先用这部分债权应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偿付;若已无个人财产可以抵偿,这一损失由其他合伙人承担。这一程序在合伙人个人也遭受破产时,就有例外。在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债权或未提取的工资或奖金应先偿付个人债务,而不是先去抵消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 合伙企业清算程序可分以下四个步骤:(1)变卖企业资产;(2)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费用;(3)收回债权、清偿债务;(4)分配剩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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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公司章程有:名称;合伙人姓名;设定的期限;设立日期;权利和义务;投资形式;入伙规定;原则;贷款利息;支付工资;抽回资本;权益确定;利润;财产分配;其他。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包括内容如下: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变更程序;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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