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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属于夫妻一方的共同债务

2023-06-07 14: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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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7 回复

专业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活动,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2、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明智夫妻之间有关债务的约定。 3、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应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不因离婚、一方死亡而免除,也不因当事人的约定、法院就份额的判决而改变。当事人的约定、法院判决的份额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一方对全部债务清偿后后者清偿超过双方约定份额的,可以依照约定向对方追偿。 4、即使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但其收入确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亦是共同债务。男方所借的款项是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5、夫妻未能证明该债务与自己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亦不能证明男方对夫妻二人是否有债务约定知情。所以,应当认定为夫妇共同债务。 6、共同债务,由男方。女方承担共同责任,不因离婚而改变。离婚协议的效力限于夫妻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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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借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情况分析。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的除外。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欠债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并不因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状态的变化而改变。 (1)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原本就采用分别财产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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