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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2-08-16 18: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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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6 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刑法第205条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因此,是否给国家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是能否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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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立案标准: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就会被追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最新立案标准为:行为人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对行为人依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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