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法上的欠款条款我该怎么跟对方商讨,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没有欠条,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 协商不成,欠款人不出具欠条或不承认欠款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取证,做好起诉准备。 (1)搜集对方承认欠款事实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2)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