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措施;(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四)按照职责权限,办理挂牌考证和驾驶人、车辆检审验业务;(五)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六)督促、指导交警中队、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及村(社)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队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考核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乡镇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农用车安全管理、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机动车摸底登记、交通安全宣传、查纠违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