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呢?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普通时效,即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指借条上写明的归还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两年的,即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便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出借人通常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催要,一般都不会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这样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时,往往会因为借款已经超过诉讼而得不到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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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根据最新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一般的规定,也就是说适用法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就应当从权利人,也就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具体来说,主要是指: 1、如果双方有约定债务履行期间的,诉讼时效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已经届满之日起的三年内来计算;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期间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拒绝履行之日起就可以直接计算诉讼时效。但是债权人在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应当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合理履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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