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以后,应当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接受讯问。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针对我把东西已经送回公安局,可是这两天又叫我去公安局做什么取保候审,该咋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取保候审是一种措施,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不会轻易逃跑的刑事手段。如果取保候审后被派出所通知前往,那么应该是公安机关需要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
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报告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应当及时到案。根据相关规定,当遵守下列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地;信息发生变化24小时内报告;传播信息及时到案件;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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