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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一方所欠的贷款由谁还

2022-10-03 1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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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3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的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所贷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举证责任由贷款一方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说的,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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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贷款债务应先确认其性质,如果确认是一方的个人贷款,则应当由债务人自行处理。如果是债务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处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如果房子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房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如果房子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房贷也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由这一方自己负责偿还,其配偶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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