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纠纷案件可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针对债务纠纷中止执行如何面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通知被告本人或公司,让被告自愿履行。 2、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少支付一部分债务。 3、将被告本人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4、查询被告本人或公司的财产,如银行卡、房产、车辆、股权等,通过划拨、查封、冻结等强制手段,执行被告的财产。
法院执行债务纠纷如下:通知被告本人或公司,让其自愿履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支付部分债务;将被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黑名单;查询被告本人或公司的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