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 第一步,准备好以下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就可依据约定时间凭着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
针对婚后买的房子,车子,但是所有证件上面只有男方名字,没有女方名字,这是共同财产吗,共同分配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后取得房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哪怕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在分割夫妻共同的财产的时候需要一个一版。同时该登记方不得随意处分该房产。如果一方未经另外一方同意的,是无权处分。所以尽管车位写在一方名下,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共同处分。如果买房善意取得该房产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损失。如果买方是恶意的,女方可以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要回房产。如果买方是善意的,但是最终未能买到房产的,买房有权向男方主张违约责任。
不是共同财产,只是证明女方是家庭的另一半。只有女方出钱购买才是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女方没有所有权。如果时间不长就离婚,男方的房产证有女方的名字,还要在离婚财产分割上由法院裁决去掉其女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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