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针对房屋抵押需要带什么资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第一,房产证(向银行贷款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需要交由银行扣押); 第二,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第三,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
房产抵押首先需要申请书原件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其次就是房屋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接着还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及供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对于公有住房抵押的要提交原购房合同及抵押当事人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