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死亡当事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如下:享受工伤医疗;工资待遇不变;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一至四级残疾,按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五级、六级残疾,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至十级残疾,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补贴;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