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陈述,从一般商铺转租的惯例而言,上家B在收取下家C的转让费后已经出局。也就是说,所谓的“转让费”是支付给上家店铺经营者B的,而不是支付给房东A的。上家B欲收回店铺,应当支付相当于转让费的费用,即类似于退回转让费给下家C。简单地说,租金最终是给房东的(无非是通过上家转交或由上家先垫付),而转让费最终是给上家的,上家不能要求下家进场时(从上家手中租来时)交纳转让费,而自己进场时(即从下家手中收回时)却不交。这对下家严重不公平。!谨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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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收取转让费如果是承租人和二次承租人达成的一致意见,并且不存在欺诈性质那就是合法的。承租人将房屋进行转租,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东将房屋转租时会向下一个租户收取剩余租期的租赁费以及房屋的装修费等,如果是双方达成合意收取的是合法的。
合同上有转让满一年可以收回。如果合同约定的装让期限为一年的,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到期为由,收回转让。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转让期限超过一年的,当事人单方要求收回转让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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