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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证上的人去世了咋办?

2023-06-02 15: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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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2 回复

专业分析:

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其他成员还存在,也没有与家庭死亡人员分户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死亡人员与原家庭承包人是分户的,死亡人员单独立户的;死亡人员的原家庭人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转为国家在职公职人员或婚嫁后在居住地已取得承包田,只剩死亡人员的;死亡人员属孤寡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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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可以由他人继承后办理新的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我们国家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所以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如果父母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作为财产权利继承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土地是以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可以继承,包括承包土地所得的收益等。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则不可以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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