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转让合同需要注意: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针对签订房屋买卖转让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卖方是否有权出卖该房屋;买卖双方是否均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购买和出卖房屋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和买卖合同是否是不违背公序良俗的。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都有:房屋权属不存在争议;房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善具体,包括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如不履行,将产生法律后果或按违约金处罚或继续履行。交易双方还必须要注意,没有房屋权证的房屋是不允许上市的,所以仅仅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和公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