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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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还有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决定,有固定收入的,子女的抚养费占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三十。
《民法典》关于抚养费界定具体如下:一般来说,抚养费由父母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且抚养费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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