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医疗项目是需要手工报销的,医保手工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 一、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 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需要社保经办人员把各项票据收齐后逐一扫描、逐一录入、上传系统、打印明细,单位盖章备盘之后,上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复核,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能报销。如果票据丢失,需要到医院进行补办。 二、申报住院费用 1、社保卡; 2、收费票据; 3、住院明细单; 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5、诊断证明和(或)出院证明; 6、医院出具的全额结算证明。 三、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手工报销。 (1)参保后未发卡; (2)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 (3)单位欠费;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 (5)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 (6)异地就医; (7)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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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医保门诊报销流程如下: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住院费用收据、病历首页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证、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并在每月5日前,各个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每月的5日到10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之后每月的12日—15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次月上旬,区医保办事处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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