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成立清算组(二)接管公司(三)清理公司财产(四)接管公司债务(五)设立清算帐户(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所以应当指定不同的策略方针来实现债权的回收工作。(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九)处理公司财产(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十一)制定清算方案(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十三)提交清算报告(十四)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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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四、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七、注销登记。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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