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针对我想起诉离婚。请问作为起诉人,我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据?还是法院判决,标准是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起诉离婚应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 4、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明。等等。
起诉离婚应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等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