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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第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第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第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一年的时效)
两家公司同在一个地区,你不能同时在两家公司参保缴纳社保。你只能选择在其中一家公司参保缴纳社保。 1、可以与另一家公司协商,因不用参保缴费社保提高工资待遇的问题。 2、一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只能是一个社会保险号码,若是重了也只能是享受其中一个的社会保险待遇。所以没必要缴纳双份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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