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生育假2016年的规定是什么的回答如下:女方产假规定顺产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晚育假期 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晚婚晚育标准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难产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7]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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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生育产假是不少于九十八天。法律规定的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国家法定基础产假是98天,部分省份的计划生育条例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和符合条例生育子女的,奖励延长产假天数。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奖励延长产假60天,即一共休产假158天。我国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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